相关文章推荐
职称解读
快速报名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交通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市政道路工程、汽车、船舶等载运工具及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机械运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 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照本地州制定的职称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条件执行。
第四条 申报专业职称评审,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条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延迟1年申报,每出现一次为不合格的延迟2年申报。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条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自治区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
第七条 任职以来近3年(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第八条 技工院校毕业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对待。
第九条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二)学识水平
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路、运输、市政道路及交通环境项目中,参加技术创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试验检测、管理、监理、养护、机械调配、维修、保养等技术工作。
2.参与公路、运输、市政道路及交通环境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3.参与小型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械配置等工作。
(四)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公路、运输、交通环境项目通过成果鉴定。
2.推广或应用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公路、运输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1项以上,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3.在项目实施中,解决1项以上一般性公路、运输、机械等技术问题。
4.参与处理重大公路、运输工程事故或隐患。
5.提交独立完成的经验工作总结或学术论文1篇。
第十条 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5年。
4.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5年。
5.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二)学识水平
比较系统地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等级)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公路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参加完成自治区级1项或地州市级2项以上公路规划项目或课题。
(2)参加完成自治区级1项或地州市级2项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或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参加地方行业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的制定或修订,撰写部分章节内容。
(4)参加完成大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察设计文件中有关相应专业的审核工作5项以上,并提出审查意见。
(5)参加完成3项以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中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6)参加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建设工程或大、中修改造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水毁修复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抢险保通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试验检测等技术工作。
(7)参加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中有关本专业的外业和内业工作。
(8)参加完成1条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或3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的日常养护技术工作。
(9)参加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环境评价、设计及设计咨询审查。
(10)高技能人才参与解决本专业生产难题1项或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2项。
2.从事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具有参加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或课题研究的能力。
(2)具有参加完成技术引进、消化、推广项目或车辆及其他运输生产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能力,并承担了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
(3)作为技术骨干,具有完成汽车总成大修,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4)具有独立完成车辆主要零部件或基础件的测绘和制图,或主持完成汽车专用保修机具的设计,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汽车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检测企业的设计能力。
(5)具有参加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专业性技术标准、规程、规章的制定或修订能力。
(6)作为技术骨干,具有完成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站、发动机试验室的整套设备安装、调试能力。
(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大件货物运输或特殊条件下的散货、集装箱运输全过程的生产组织,或1项以上较大型运输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评估,并根据客流或运输任务、车辆和道路等情况合理组织车辆运行计划。
(8)具有独立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汽车运输生产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力。
(9)具有组织完成汽车技术鉴定,解决技术鉴定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力。
(10)具有组织完成汽车评估,解决评估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力。
(11)具有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力。
(12)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1项或具有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或贡献。
(四)业绩成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等级)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从事公路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自治区相关专业科技奖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2)自治区优秀规划勘察设计奖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参加完成的公路规划、科研、交通环境、技术开发项目,通过评审鉴定或成果得到应用。
(4)参加完成的技术引进、消化、推广、改造或开发项目,通过评审鉴定或成果得到应用。
(5)参加编制的标准、定额、规范,通过评审鉴定或颁布实施。
(6)作为技术骨干,撰写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通过评审鉴定或颁布实施。
(7)在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文件审核中,提出的审查意见被采纳(需附采纳证明)。
(8)参加完成的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
(9)参加完成的工程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文件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通过评审或交付施工。
(10)参加施工、试验检测、管理或监理的工程项目,通过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等级。
(11)参加完成的公路养护工作计划、技术方案等,经相关部门的审定,科学合理,实施效果良好。
(12)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13)高技能人才创造的行业工法、操作法已进行推广实用,有一定的收益效果。
(14)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译文3万字以上);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交通运输行业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2.从事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汽车总成大修,在厂车日和返修率指标符合要求,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保证大修任务的完成。
(2)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专用保修机具,通过有关部门鉴定。
(3)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和综合性能检测站方案,或完成的较大型运输项目方案论证、技术评估,达到勘察设计要求,为决策提供了依据,组织实施后具有明显效果。
(4)作为技术骨干,安装、调试的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站或发动机试验室整套设备,衔接合理,计量准确,运行正常。
(5)作为技术骨干,完成大件货物运输或其他特殊条件运输生产,组织有方,保证了运行安全。
(6)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汽车技术鉴定、汽车评估,为决策者提供了重要依据,解决了实际问题。
(7)作为技术骨干,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项安全生产指标达标,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8)参加完成的大型或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环境评价、设计及环保工程,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评审或交付使用。
(9)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0)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11)高技能人才创造的行业工法、操作法已进行推广实用,有一定的收益效果。
(12)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译文3万字以上);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交通运输行业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
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2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
4.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够分析、研究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具备指导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公路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完成国家级1项以上、自治区级2项以上或地、州、市级3项以上公路规划项目或技术政策,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
(2)完成自治区级1项以上或地、州、市级2项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或地、州、市级3项以上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完成1项以上自治区级或地方行业标准、定额、规范或技术指南的制定或修订。
(4)完成3项以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或完成10项以上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核。
(5)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
(6)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建设工程或大、中修改造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水毁修复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抢险保通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试验检测工程。
(7)完成1条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或3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的日常养护技术工作。
(8)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环境评价、设计及设计咨询审查。
(9)对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2.从事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具有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或课题的能力。
(2)具有完成复杂的技术引进、消化、推广项目的能力;或具有完成复杂的车辆或其他运输生产项目的技术改造能力。
(3)具有组织完成汽车全车的大修,解决大修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力。
(4)具有完成汽车专用保修设备的设计或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检测企业方案设计。
(5)具有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专业性技术标准、规程、规章的制定或修订能力。
(6)具有主持完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发动机试验室整套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的能力。
(7)具有主持完成大件货物运输或特殊条件下的散货、集装箱运输全过程的生产组织,或较大型运输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评估并组织实施的能力。
(8)具有独立完成复杂的技术工作或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力。
(9)具有主持完成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或养护工程机械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的能力。
(10)具有组织完成汽车技术鉴定或汽车评估的能力。
(11)对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四)业绩成果
取得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后,除具备1-4项中的1项外,根据从事专业,还须相应具备第5或第6项中的3个子项,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具备第5或第6项中的2个子项。
1.获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
2.获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设计奖及行业主要奖项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技术报告、技术方案通过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并实施。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了地、州、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项目及相关工作。
5.从事公路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完成的科研或技术开发项目、课题,对国家、区域发展和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拓性。
(2)完成的地、州、市级以上公路规划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鉴定或得到应用。
(3)编制的国家、行业或地方专业性技术标准、规范、定额、规程、指南、工法,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鉴定或颁布实施。
(4)在工程建设、管理、养护、科研项目技术文件审核中,负责提出的审查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益。
(5)完成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评审或交付使用。
(6)完成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交通环境等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或大、中修改造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水毁修复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抢险保通工程,已通过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等级。
(7)完成的公路养护工作计划、技术方案等,经相关部门的审定并实施,且实施效果良好。
(8)在养护工艺、设备技术革新等方面有创新,并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
(9)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养护和完成大中修技术改造的公路,质量合格并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10)完成本专业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11)开发研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在生产实践中成效显著。
(1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环境评价、设计及环保工程,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评审或交付使用。
(13)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14)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译文6万字以上);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交通运输行业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6.从事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解决了汽车运输生产中复杂的技术问题,提高了车辆运用与维修水平;或在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组织完成的汽车总成大修、维护工艺规范设计合理,并在生产实践中广泛应用,解决了复杂的技术问题。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专用保修机具,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4)主持并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和综合性能检测站方案或完成的大型运输项目方案论证、技术评估,达到设计要求,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组织实施后效果显著。
(5)主持安装、调试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或发动机试验室整套设备,衔接合理,计量准确,运行正常,效果显著。
(6)主持完成的1项以上大件货物运输或其他特殊条件运输生产,组织得力,保证了运行安全。
(7)主持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的工程机械,配套合理,性能可靠,效率高,效益好。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9)主持完成的汽车技术鉴定、汽车评估,为决策者提供了重要依据,解决了实际问题。
(10)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全生产指标达标,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1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12)在科研、生产、技术鉴定、汽车评估、安装、维修、保养中推广或开发的先进技术,应用到生产及管理中,提高效能,并附效能证明。
(13)在交通运输工作中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14)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15)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译文6万字以上);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交通运输行业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概念的,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
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的“县及县以下单位”是按行政区域划分。
第十四条 本条件中提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指直接的效益,须提交所在单位鉴定意见和地州市、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课题须提交立项及结项材料、重点课题须提交鉴定部门鉴定材料;标准制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等均须有原稿、原件和相应部门鉴定意见,个人排名须在前5位,被采用的须提供有关单位采用证明。
第十五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2019年试行版)同时废止。
相关文章推荐
07
23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工程系列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含分支领域)、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测绘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照本地州制定的职称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条件执行。第四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第五条 申报职称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四)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第六条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第七条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考核结果),无不良诚信记录。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一)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二)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延迟1年申报,每出现一次为不合格的延迟2年申报。(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第八条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第九条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学历,试用期(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二)学识水平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解决本专业生产管理、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技术质量管理中一般技术问题。(三)实践能力(经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生产管理(1)参与中型测绘(工程)项目,或参与完成小型测绘(工程)项目,较好地完成工作。(2)了解测绘现代生产管理方法,掌握1种以上测绘生产作业流程和方法。2.科学研究(1)能够参与测绘科研项目试验研究工作。(2)能够参与解决测绘科学研究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3.规划设计(1)参与1项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测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2)解决规划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4.技术质量管理(1)在中小型测绘(工程)项目中,参与项目设计、技术创新、组织实施等技术质量管理中某一方面工作。(2)能够应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解决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四)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审定或验收。2.参与推广或应用测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在测绘(工程)项目实施中,解决一般技术问题1项以上。4.独立撰写1篇以上项目(技术)工作总结或专业论文。第十条 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硕士学位,试用期(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5年。4.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5年。5.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二)学识水平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解决本专业生产管理、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技术质量管理中较复杂技术问题;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测绘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三)实践能力(经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生产管理(1)参与大型测绘(工程)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中型测绘(工程)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5项以上小型测绘(工程)项目。(2)掌握测绘现代管理手段,具备一定的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3)掌握2种以上测绘生产作业流程和方法,了解测绘(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程序、内容和要求。2.科学研究(1)参与自治区级以上重点测绘科研项目试验研究,提交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2)作为骨干,参与具有较高测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能够提出测绘技术发展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途径。3.规划设计(1)参与完成1项中型测绘(工程)项目或3项以上小型测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2)解决规划设计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4.技术质量管理(1)在大中型测绘(工程)项目中,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项目设计、技术创新、组织实施等技术质量管理中某一方面工作;或在小型测绘(工程)项目中,全面负责或主持项目设计、技术创新、组织实施等技术质量管理工作。(2)能够应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解决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3)能够应用现代测绘科技成果,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四)业绩成果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1.地、州、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参与者。2.自治区级以上测绘科技进步奖或优秀测绘工程奖或优秀测绘成果奖项目的主要参与者。3.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审定或验收。4.参与研究开发的测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通过主管部门鉴定(审定)。5.成功推广或应用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测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6.主持开发或推广科技成果1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7.在测绘生产技术工作中,解决了本专业领域科研或生产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报告。8.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的测绘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并取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9.参与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10.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以上测绘类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在地级以上测绘类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11.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实际撰写1篇以上专业技术设计书、项目技术总结等能够反映本人最高学识和理论水平的代表作品,被单位采纳。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博士学位,试用期(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2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4.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二)学识水平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具有分析、研究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所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发展规划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测绘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具备指导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三)实践能力(经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生产管理(1)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大型测绘(工程)项目,或作为负责人,承担完成中型测绘(工程)项目,或组织完成5项以上小型测绘(工程)项目。(2)掌握测绘现代生产管理方法,具备较高的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3)熟悉测绘生产作业流程和方法,熟悉测绘(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程序、内容和要求。2.科学研究(1)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自治区级以上重点测绘科研项目试验研究,提交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2)具有为推动测绘科技进步和提高测绘技术水平提供决策、咨询、论证的能力。(3)承担具有较高测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测绘技术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和有效研究途径,在测绘专业理论某分支领域内具有独创见解。3.规划设计(1)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1项大型测绘(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中型测绘(工程)项目或5项以上小型测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2)解决规划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难题。4.技术质量管理(1)在大中型测绘(工程)项目中,负责或主持项目设计、技术创新、组织实施等技术质量管理中某一方面工作。(2)熟练掌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解决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中的重大技术问题。(3)转化现代测绘科技成果,改进技术质量管理手段,使技术质量水平呈上升趋势,实效明显。(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够严格按照测绘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进行工作,具有为推动测绘科技进步和提高技术质量水平提供意见、建议的能力。(四)业绩成果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1-4项必须具备1项;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1.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2.自治区级以上测绘科技进步奖或优秀测绘工程奖或优秀测绘成果奖项目的完成人(额定限额内)。3.主持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成果通过主管部门鉴定(审定),达到行业较高水平。4.主持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审定或验收,质量优良。5.作为主要参与者,研究开发的测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行业较高水平。6.在测绘生产技术工作中,解决了本专业领域科研或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报告。7.主持开发或推广科技成果 2 项以上,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8.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测绘及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并取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9.主持或组织完成的大中型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10.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在核心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三作者以前,含通讯作者)2篇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11.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实际撰写2篇以上专业技术设计书、项目技术总结等能够反映本人最高学识和理论水平的代表作品,被单位采纳,取得较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的“县以下单位”是按行政区域划分。第十四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7月19日,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06
13
是高和副高!高校实行“职称回归”?不行就降级。最近,一位南方高校的老师给我讲了一件发生在大学教师聘任和考核中的“稀罕事”。华东某著名大学继续对考核合格的长期教师实行“严格”的考核和聘用管理,对一些他们认为“不合格”的教师实行“降职称”的管理措施,即正高级退为副高级,副高级退为讲师。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教师职称可以降吗?终身制必然会养出一些“懒人”十年前,我在《我对美国大学终身教职制度的误解》一文中写过一段话:“对于那些缺乏自律的人来说,终身教职可能是他们偷懒享受生活的借口。所以我开玩笑说,终身制必然会养出一些‘懒人’”。也许这所大学实行的“职称回归”考核措施就是针对这些“懒人”的。在这类大学管理者的心目中,他们总是希望我们的大学老师能没日没夜地教书育人,做科研,为大学在各种眼花缭乱的大学排行榜中的好位置做出贡献,满足自己的成就感。这样的大学教师考核聘任机制,与一些管理部门不断倡导的荣誉称号人才工程,是一脉相承的。他们共同造就了中国学术界的“名利场”,给我们的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增添了无尽的诱惑和压力。没有健康的身体,一顶“帽子”有什么用?谁都知道,人的时间和精力总是有限的。只要有人,就总有人带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良知忠于自己的职业,不必鞭策自己,为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比如,一些学术界的优秀学者,把必不可少的工作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无论顺境逆境,都坚持做自己的科研,无怨无悔,最终导致了一些人的过度劳累。我的很多英年早逝又学得很好的中年朋友就是这类人才的代表。有些人承认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对不起孩子,因为全心全意投入工作,疏于教导孩子,导致孩子的工作和生活都很辛苦。自然,我们大学里的一些人把大学老师当成了挣钱和“养家糊口”的工作。其实我认为,职业和事业是没有区分的,每个人的情况都有很大的不同。只要做好本职工作,没什么好批评谴责的。我们大学的一些老师长期以来一直在学校决策者制造的“名利场”中挣扎。为此,有些人别无选择,只能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白发人送黑发人,让家人承受巨大的悲痛。我的文章《帽子是把双刃剑,科学网》里有一段话:“当你没日没夜地工作的时候,你要想想为什么?你要想到,你家里还有老少需要你的照顾。当你的身体出现‘异常’并给出第一个预警时,你要下定决心放手,放慢工作节奏,给自己更多的休息时间。‘帽子人才’要知道,虽然你的父母和亲人关心你的‘事业有成’,但在你的事业和身心健康之间,你的身心健康一定是第一位的。因为,没有健康的身体,帽子有什么用?“就是劝这样的学者。不要拿“职称倒退”这种简单的做法。有海外学者告诉我,对于科研热情逐渐消退的长期教师,欧美一些大学似乎并没有采取伤害自尊的“职称倒退”的做法。但教学安排可能会适度增加此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让那些长期对科研热情不变的老师专注于科研,产生标志性的原创科技成果,为学校的学术发展做出贡献。这样一种松散的高校管理服务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在一些场合,我讲过我的大学管理理念,就是大学不同于行政组织,大学对教师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服务上,要带着感情去服务。我们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传统的文明国家,重视人文情怀的管理服务会给人亲切舒适的感觉。大学里浓厚的人文环境会在不经意间激发大学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大学的办学水平。相反,缺乏人文情怀的大学容易出现“我代表国家管你”的领导。可想而知,在这样的大学学术环境下,教师的工作不过是满足某些领导的“政绩工程”。事实上,国家对大学教师职称系列有相应的多个级别。根据教师的“表现”适当调整等级,实行“奖勤罚懒”,是合理合规的。此外,大学还有许多动机来扩大教师之间的收入差距。据我所知,有些大学教授的合法收入相差好几倍,甚至副教授的收入大于教授。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又维护了教师的基本尊严,也符合高等教育的普世价值,因此没有必要采取这种简单的“职称倒退”的做法。
06
13
只要对职称申报稍微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职称是需要逐级申报的,但怎么也不排除那些优秀的人才能够越级申报,比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专业符合的,可以直接跨初级职称,初定中级职称。然后满足年限申报高级职称。亦或者有注册类相关证书,对应职称,并满足年限也是可以跨级别申报的。工程师们平时工作比较忙,只是想到自己要申报职称,才去了解,了解的也是自己目前情况,不会过多了解,导致认为高级职称就是高级职称,其实高级职称是一个统称,还分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如果你还是不了解工程师系列申报级别以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话,接着往下看,就会知道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区别了。工程师级别划分: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副高级、正高级)这就是工程师系列申报级别的具体划分,初级职称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在我们工程行业一般说的初级职称时特指助理工程师职称,因为技术员含金量太低,一般用不着,所以覆盖率没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大。而高级职称又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是顶尖儿的。副高级仅比正高级低一个等级而已,所以副高级工程师是被高级工程师包含在内的。但身处工程行业的朋友大多都清楚,咱们一般说高级工程师是指副高级工程师,这只是行业内的称呼,这也符合咱中国人说话的特点。
06
13
职称对于大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职称评定是一个级别一个级别往上评的,职称级别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以及高级职称,职称评定对作者的要求是很高的。职称评定对作者的学历以及工作经验都是硬性要求。中级职称算是一个分水岭,进入中级职称才算是登堂入室,就有机会去申请副高级职称了,进入高级职称就会是不同的一个阶段。高级职称是职称里面级别最高的,相当于教授级别的,分为正高级职称以及副高级职称。所以很多人都非常关注中级职称怎么样才能申请副高级职称,今天就来给大家具体聊一聊从中级职称到副高级职称的一些条件。其实对于不同的地域和专业,可能具体的条件会有所不同,这里我们就不去讨论特定的情况,就以相关政策框架为准,具体到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但是不会有太大的变动,这样对大家都会比较友好。首先我们来看下基础要求,就是学历和工作年限。接下来,根据这个问题详细地说说:一、中级职称升副高的一般条件如下:高级条件全日制学历1、博士学位,中级满 2 年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中级满 5 年3、专科,中级满 5 年,工作满 18 年4、中专(在县、含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中级满 5 年,工作满25 年非全日制学历1、本科或学士学位,中级满 5 年,工作满 13 年2、专科,中级满 5 年,工作满 23 年3、中专(在县、含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中级满 5 年,工作满28 年社保问题大家都知道,正常情况下,咱们评职称都是需要准备社保资料的,对社保的缴纳时间,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大部分都是要求最近两年累积缴纳月数在12以上才可以,所以需要在评职称之前特别注意,不要轻易断社保。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主要是保证,大家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之余,还需要不断地总结学习,所以才对继续教育的学时有一定要求。就拿去年举例,一般是要求最近4年的时间,累计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达到360个学时,且近年来有愈来愈长的趋势。职称论文职称论文一般在副高级的时候,就要求会比中级高一些,有些地区可以不用核心期刊,但是也是要求省级以上,双刊号齐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上网的一般可以选择知网、万方、维普上其中一个。数量大概在2-5篇。职业业绩材料及其他准备业绩材料也是职称中需要准备的非常重要环节,需要我们在日常累积准备,一般要准备3个自己比较优质的业绩材料。其他版块,主要就是自己如果觉得自己整体材料偏弱,可以选择其他的加分项,增加自己的筹码,比如专利,出书,课题等,都是不错的选择。二、破格提拔: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客服电话:19283414895
「职称评审|职称申报」就上「职称评审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