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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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0
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参评人员:2022年度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工作将于2023年3月17日至19日进行,现将评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时间、地点1.评审答辩时间:3月17日至19日2.答辩地点:三桥大厦8层(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关街15号)二、答辩人员分组答辩人员名单及其所对应具体答辩时间、答辩组见附件三、答辩要求1.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牢记本人的答辩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后,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核验本人申报信息并签字确认,未按时到达视为放弃答辩资格;2.答辩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场并在指定位置候场,须听从答辩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安排,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辩室;3.答辩期间,保持安静,严禁随意进出、接近答辩室;4.答辩人员进入答辩室时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上缴;5.答辩人员不得跟答辩组专家进行私下接触、交谈;违反上述规定或影响他人答辩的,取消答辩资格。 联系电话:0351-4225186 附件:2022年度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人员分组名单.pdf 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3月2日
2023-03-22
一、初级职称申报条件:中专,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大专,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本科,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二、中级职称申报要求: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程满10年三、高级职称申报要求:中级满5年且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1年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3年硕士学历,中级满4年现在中级、高级都需要发表论文,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四、报名资料:1.填写《评审表》一份;2.个人证件扫描件;3.近期一寸红底电子版照片;4.中级职称扫描件 ;5.扫描件;6.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流程:高级职称一般是在6月申报,年底11月初答辩,答辩后1-2天公布答辩结果。次年发证。(以上时间为历年预估时间,具体要看政府部门安排。)1.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安全管理,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建筑给排水,土木工程,土建工程。2.结构:建筑结构,结构工程,结构设计,钢结构。3.装饰:装饰装修,建筑安装,水电安装,消防水电,建筑水电安装。4.市政: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城市规划,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5.园林: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建筑,风景园林,景观设计。6.路桥: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7.机电:机电设备,机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机电一体化。8.机械: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设备机械,机械加工,化工机械制造,水利机械,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汽车维修。9.电子:电子计算机,电子仪表,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工程,电子信息,电子材料、计算机科学。10.化工:化工工艺,化工分析,化工机械,化学工程,无机化工,有机化工。11.电气:建筑电气,建筑电器,电气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自动化,电力安装,电力工程。12.环境: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环境艺术设计。13.概预算:概算预算,建筑预算,工程预算。14.水利工程,水利水电,船舶工程,自动化工程,暖通工程。
2023-01-06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06号,附后)精神,请各市(区)局、各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单位做好申报工作,请参评人员于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9-63916839 63916853(非公经济发展处)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4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06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1.在我省各级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参加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国敬业精神。2、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高级工程师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3、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4、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5、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荐申报。严禁超岗位申报。(二)专业理论条件申报人员参加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应具备以下专业理论条件之一: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2、在本专业领域中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领域发展。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5、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6、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7、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三)工作经历与能力条件申报人员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工作经历和能力之一: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2、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3、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4、近五年来具有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5、具有丰富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有提出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的能力和经历。6、具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经历。7、具有主持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推广的能力和经历。(四)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员参加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应在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以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含)以上, 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任意一项(含)以上: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具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需提供批复文件和获奖证书)。2、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均为第一完成人;或在企业工作,获得国家授权且已转化应用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均为第一完成人(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转化应用支撑材料)。3、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等支撑材料)。4、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等支撑材料)。5、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需提供项目合同、鉴定验收报告及表彰奖励等支撑材料)。6、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需提供项目合同、鉴定验收报告及表彰奖励等支撑材料)。7、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2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需提供项目合同、鉴定验收报告及表彰奖励等支撑材料)。8、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编制过1项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2项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并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9、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单位鉴定或验收(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等支撑材料)。10、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人才工程项目(需提供批复文件及证书)。11、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每篇论文不少于2000字;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10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合著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12、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任期内企业年营业收入额达4000万元以上并安置400名以上人员就业,多次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的税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年缴纳税金300万元以上或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需提供任职文件、社保及完税证明)。(五)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高级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符合专业理论和工作经历与能力条件,且达到上述业绩、成果条件中任意三项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六)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一)信息公布(2022年11月11日前完成)各市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转发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二)个人申报(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高级职称后获得)。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需进行职称系列(专业)转换评审或职称资格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三)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区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上传至系统中“公示证明”栏目。2、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内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人社内网登陆网址为:http://10.190.134.115/zcgl),负责对辖区内县(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厅(局)级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系统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结果上传至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中央驻陕单位申报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单位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所在市(区)人社部门(人社内网)或省人才交流中心及相关单位(互联网)负责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对审核通过人员,须通过系统导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各中央驻陕单位还须出具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由单位提供空岗证明(加盖公章)。对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应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至推荐单位。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把关,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资料不得提交。(四)评审公示省人社厅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组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四、有关事项(一)人选推荐。各市、省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状况和正高级岗位职数情况,择优推荐人员。(二)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正高级工程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正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资格确认。(三)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正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四)评审政策倾斜。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基层正高级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标注“基层”字样,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聘任有效。持基层正高级职称证书人员调离基层单位的,职称资格需转评确认。按“基层”申报的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为县域(含县级市、县及县以下范围)。2、驻村脱贫攻坚人才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4、从事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可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1号)执行。5、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五)年限及论文要求。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结项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五、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400元。收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六、有关要求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2、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正高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3、市(区)人社部门、厅(局)级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属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在评审工作安排前须通过邮件(qianzhang@yinhai.com)的形式向省人社厅申请登录账户,邮件中要注明单位全称,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账号。4、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5、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6、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25日;各市(区)人社部门、厅(局)级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属企业及中央驻陕单位审核、信息上传时间截止为2023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7、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 系 人:董艳 029-63915094技术支持:张倩 李博 029-85211087 029-82210159 附件:正高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4日(此件公开) 附件 正高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 为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申报材料须按本要求实行电子化。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或PDF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三)评审申报材料。参评人员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格式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具体要求如下:1、近五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书;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3、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文件;4、2018年-2022年度继续教育证书(成绩登记表);5、参评论文、论著:论文(内容依次为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网络查询截图;论著(内容依次为论著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网络查询截图)的扫描件材料;6、个人工作总结(反映个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情况);7、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已结项的科研成果材料;8、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9、《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个人签字、单位签字、盖章;10、符合各类倾斜政策的人员,须在“基本情况”中勾选相应政策倾斜选项。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评。(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2022-11-1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2年度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2022年度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22年度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2022]48号)要求,结合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民营企业从事建筑、建材、交通、机电、冶金、化工、轻工、自然资源、水利、园林、矿山、电力等行业在岗(聘)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人所在企业须成立一年以上,且申报人须2021年12月底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截止开始申报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4.违法或失信人员;5.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标准条件 1.掌握并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1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大专以上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查信息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交叉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并从事包装、印刷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包装工程和印刷工程专业工程师;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并从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工程师。 所学专业为艺术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农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规定考核初次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可根据相应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参评。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相关助理工程师职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参评。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二)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三)考核要求 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以独立或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论文一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或中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经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一项或大型企业科技奖项(奖项需在定额内)。 5.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关的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 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行业标准、规范、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一项以上,并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7.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在所处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 8、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企业工程项目方案、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造价报告等三项以上,并经有关单位鉴定认可。符合2、3、4、5、6、7、8中任意一项,需附2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有相关技术阐述)。 四、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业绩、能力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量化。专业答辩满分60分,业绩能力评价满分40分。综合评价淘汰率不低于20%。 五、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时须经所在企业同意,报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属地人社局复核、推荐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人事档案由省、市层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推荐,直接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2.单独胶装《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县区主管部门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发表论文复印件须同时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工法、行业标准、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等体现工作能力、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中标通知书、立项报告、合同、备案、批复、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及证明本人在提交的工作业绩中担任的角色、从事的具体工作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并加盖单位公章); 9.初级职称等证书原件、评审通过文件及证书、通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答辩论文3份,标题统一为小二号黑体,内容为三号仿宋,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页码底端居中,A4纸双面打印; 11.个人荣誉、获奖情况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部分表格可通过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表格下载”一栏进行下载。 报送材料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回。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档。 七、要求事项 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并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企业要在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对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企业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月18日 报送地址:桃园西二巷73号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科技创新科 联 系 人:田凯 联系电话:0351-4225186 邮 箱:tyszxkjcxk@163.com 附件:附件1: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xlsx 附件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2022-10-27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铜川、延安、安康、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商务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省2022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 1.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不含已设立工程系列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市、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在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3.已退休或2022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2.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专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科研、业绩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专项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每篇字数 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者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8)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9)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税收。 (1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三条,可破格申报。 2.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需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参与了相关行业课题调研;或者能够撰写专题技术报告。 (四)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三、材料申报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审核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目,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上传岗位聘用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三)主管单位审核 有关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同委托评审函一起上传,提交省工信厅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推荐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申报的,需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四、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五)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执行。 3.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 (六)直接申报认定 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11月中旬,各主管单位统一为通过审核的参评人员缴纳评审费。 地址: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62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小轶 029-89622105六、有关说明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2020年起,职称资格证书为电子证书。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3.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4.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10月15日,推荐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时间截止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工信厅职称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杨浩艺 029-63916804 梁小轶 029-63915464 029-89622105 技术支持:张 倩 029-85211087 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19日 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为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申报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或PDF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页面和继续教育学时页面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三)评审申报材料。参评人员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格式材料。有关材料上报要求如下:1.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近五年)。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3.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文件。4.继续教育证书(2018年-2022年)。5.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获奖证书。6.参评论文(刊物封皮、目录、论文正文均须上传扫描件)。7.个人工作总结(反映个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情况)。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个人签字、单位盖章。9.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将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10.符合各类倾斜政策的人员,须在“基本情况”中勾选相应政策倾斜选项。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评。上述材料扫描件、系统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申报系统设置的类别上传,聘书、近五年考核材料传至“其他证明材料”。(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2022-09-28
各有关单位:2022年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 〕550 号)精神 ,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度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人员范围各有关单位中,在机电、化工、轻工、食品生产、电力、航空维修等相应工程 技术 领域从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 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 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二)专业范围机电工程专业: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仪器仪表等专业 ;化工工程专业: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分析检测等专业 ;轻工工程专业:包装工程、食品工程等专业 ;电力工程、航空维修。申报人员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专业申报,凡不属于上 述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 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服务。(二)标准条件 1.助理工程师(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2.工程师(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1.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或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 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或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或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2.工程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 ( 2018年底前取得 );或 具备博士学位; 或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 2年 。民营企业中, 具备 普通全日制 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或 具备 普通全日制 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关于学历认可,均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 的 ,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类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 , 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二)工作经历能力 、业绩成果条件申报助理工程师, 需要结合本职工作,在专业技术知识 、 独立完成实际工作能力、处理技术难题等方面,提供 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工作总结 1 篇。申报工程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1500字及以上论文1篇 , 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 、 中国知网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 ,并下载网页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专利须在有效期内),并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的产品研制报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不少于一项,并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三)考核条件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四)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申报人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申报工程师在任现职期间,需提交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 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五)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 〔2019 〕55号 )确定的标准条件执行。四、评审办法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对提供的工作总结采取百分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0%。工程师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业绩能力评判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实行百分制。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40分。业绩、能力(可结合论文)评价满分6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15% 。五、申报程序及报送 要求(一)申报程序1. 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2. 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3. 逐级申报审核 。企业员工申报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劳务派遣人员申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由用工单位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报送的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二)材料报送要求 1. 单位需提供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2)申报 (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附件 2 ) ;(3)推荐函(附件3 ) ;(4)《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 ( 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 初级、中级 各1份 ,并报送电子版(附件 4 ) ;(5)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 申报助理工程师需提供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2)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3) 工作总结1份 ;(4) 2021年 度《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附件 5 ) ;(5)《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3份 ( 附件 6 ) ;(6)《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3份 (附件7) 。 3. 申报工程师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继续教育 学习登记 表 )(附件 9 ) ;(5)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附件 5 ) ;(6)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复印件 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发表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 检索页、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 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产品研制报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 等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4份 ( 附件 6 ) ;(9)《 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 专业 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3份 (附件7) ;(10)《 答辩论文 》 3份 , 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和姓名。《答辩论文 》正文格式:标题用小标宋二号,内容用仿宋三号,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全文行间距统一为“固定值”28磅,页码底端居中,A4纸双面打印 。六、工作要求(一)严格申报程序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 公示 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二)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实行“双承诺”制 。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 相应位置 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或 评审通过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申报受理时间1.资格预审各单位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jjqrc@163.com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报送相关评审材料。2.材料报送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 。 报送材料时 , 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 通过 后 当场 退回。 中级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报送时间:截止 2022年9月30日 (节假日除外)报送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办、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报送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B座三层6号职称评审窗口联 系 人:曲 华 联系电话:0351-7560065网 址 :http://www.sxsfqrc.com附件: 1. 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pdf 2. 附件2: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doc 3. 附件3:推荐函.doc 4. 附件4: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xlsx 5. 附件5: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6. 附件6: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7. 附件7: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xls 8. 附件8:答辩论文封面样式.docx 9. 附件9: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docx 10. 附件10:2022年山西综改示范区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卷宗)封面样式.doc 11. 附件1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明.doc
2022-08-31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工程师职称有三个级别(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 副高),不同级别的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不同。1.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称。2.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3.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法律依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2022-08-09
晋人社行政审批字〔2022〕3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经审核,同意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6月12日评审通过的陈新文等20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同意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7月7日评审通过的常飞等292人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现予以公布。 附件:1、陈新文等20人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名单.xlsx 2、常飞等292人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名单.xlsx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2日
2022-08-08
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在我市民营企业或者非公经济组织(个体、私营、独资、外资、合资、股份制企业等)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2022年申报职称基本条件: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工程师 (中级职称):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部分还会要求助理工程师满四年。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2022年开始,高级工程师的申报学历提高到本科层次,如果还想以专科参加高级工程师申报的,需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十年以上才可以参加评审。申报助理工程师需年满23周岁,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需年满28周岁,申报高级工程师需年限35周岁。申报助理工程师不需要参加答辩,申报中级或者高级都是必须参加答辩,尤其是申报中级,很多地方承诺不需要参加答辩,目前山西省是没有这样的政策的,最好是按流程来走。百汇亿成教育,专注职称评审服务5年,通过率高!协议保障!省时省力省心!报名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园区联系老师:陈老师18535160848(微信同号)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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