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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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省人社厅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今年我省职称评审改革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改进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改革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进一步做好高级职称认定工作。 职称评价标准方面,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加快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修订完善评价标准,条件成熟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后统一印发。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要根据国家各系列(专业)基本标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细化完善中、初级评价标准,并围绕本地本行业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增设新的专业。 要完善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结合我省基层中小学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由省教育厅负责研究制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标准要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把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价的主要内容,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 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将设在省工信厅的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人社厅的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和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的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优化整合,由省人社厅负责组建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围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布局,将工程系列机械、电子、新材料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权限,下放至太原、忻州两市,并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的发展需要适时增设新的专业。 从省外、中直驻晋单位流动或军队转业安置到省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从省外、中直驻晋单位流动或军队转业安置到市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由各市人社局负责认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认定。(李晓并)
2022-08-02
昨日,山西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针对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事项作出了具体安排,通过查看最新通知的内容,不难发现,今年的职称评审对于改革内容包括五个层面,同时关于教师、卫生系列的晋升作出了部分改变,关于改革具体内容总结如下:关键词一:“标准”(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为加快健全人才评价体系,2022年评职标准不再简单将人才称号、学术头衔作为职称评审限制性条件或评价指标,而是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在国家各系列(专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地区、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适时调整增设新的专业,争取细化完善评价标准。关键词二:“布局”(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优化整合三大职称评审专业委员会,围绕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布局,将部分专业的评审权限下放,可以依据省内新产业、新业态和新职业的发展需要增设新的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行业发展实况,制定新的评价标准和评审办法,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关键词三:“认定”(高级职称认定工作)进一步确定高级职称认定工作的负责单位和认定原则,具体如表格所示:关键词四:“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实践能力业绩;业务工作数量和质量;一线和基层的实践经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能力,牢记“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的中心主旨。评价方式:正高采取评审方式;副高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关键词五:“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评职主要目的是要完善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结合省内基层中小学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基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相应的评价标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根据以上内容,不难发现2022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似乎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评职制度与其说是业务能力评价,不如说是分类标准,现代这个人才划分的标准越来越细化和严格,因此评职要趁早,千万不能拖。更多职称评审的相关问题,欢迎访问山西职称评审网!
2022-08-02
2022-07-08
晋企发〔2022〕39号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社局,有关企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改革精神,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5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 2022年度全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二、评审范围在全省各类民营企业中从事建筑、市政、道路、电气、园林、轻工、冶金、机械、化工、矿山、地质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通知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职称,只在民营企业中有效。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 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2. 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3. 不属于上述工程专业评审范围的;4. 违法或失信人员。三、申报条件(一)品德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二)学历条件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长期驻基层乡镇、社区(农村)直接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学历条件中“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三)资历条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4年(即2018年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学历放宽至大专的,任工程师满10年(即2012年底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相关工程师职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四)工作能力条件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2)参与完成1项以上市级或大型企业科研课题(须有大型企业职能部门的认可和备案,下同);(3)参与过1项以上技术难度大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项目或新产品研制任务,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4)完成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新建总体规划设计或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计;(5)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企业节约生产成本达1000万元以上或填补省内空白;(6)主持编制企业标准2项以上或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2)完成市级、大型企业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3)完成企业工程技术项目2项以上。(五)业绩成果条件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以上科技类奖1项以上;(2)获得市级科技成果类奖1项以上;(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4)获得省级及以上各专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咨询成果奖2项以上;(5)获得企业颁发的各类科技成果奖3项以上。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市级科技类奖或市级以上优秀工程称号1项以上;承担的工程项目,达到行业优良标准,受到市级主管部门验收或表彰及奖励;(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损失,降低消耗,提高工作效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优化,或在国家级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中见解独特成绩优异,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成果通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3)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负责生产安全技术、技术革新等方面成绩突出,解决了重要技术问题,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安全状况好转,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一般为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前2名。“主要技术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6-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4-8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3-6名;“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六)学术技术条件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省(部)级或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或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 在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或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 做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制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技改项目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3项或以上,并被行业主管部门印发或得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学术论文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学术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均可作为答辩材料。(七)考核条件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五年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由本单位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八)继续教育条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九)破格申报条件对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优秀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两条并持有证实材料的,中级任职资格年限可缩短至三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资格:1.通过省级鉴定新产品研制企业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2.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3.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等级奖技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十一)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评审范围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十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四、申报程序(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即可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三)逐级审核申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按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申报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申报时间。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8月17日前将属地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资料报送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0351-5607049。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请登录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下载和查阅。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30日附件: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八类文件.zip
2022-07-08
经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2年6月17日会议评审,通过刘海林等1997名工程师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实名反映。信件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4225186 4221280 邮寄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二巷73号(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科技创新科) 太原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6月20日
2022-07-08
一、评审范围(一)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高技能人员均可参加申报。(二)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三)评审专业领域: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人工智能、广播电视、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快递工程等。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二)学历、资历、科研、业绩条件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3.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技术员:(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2)全日制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3)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4)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4. 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技术员:(1)大学本科学历;(2)学士学位;(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1)全日制硕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2)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4)全日制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5)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5.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1)硕士学位;(2)研究生学历;(3)第二学士学位;(4)大学本科学历,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5)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6)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7)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8)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5.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工程师:(1)全日制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2)全日制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3)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6.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工程师:(1)博士学位;(2)硕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3)研究生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4)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5)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6)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7)后取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8)后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9)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10)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1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12)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1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7.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还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提供刊物封皮、目录、正文、扉页,网查截图;替代论文须提供完整的有关资料;(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提供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文件;(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提供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文件;(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文件;(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和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提供标准或规范封皮、目录、前言;(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提供项目合同。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13)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提供2021年12月底社保证明、2021年1-12月完税证明。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2)硕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3)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4)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5)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6)后取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7)后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8)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9)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1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11)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5.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还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两条(含)以上:(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须具有ISSN、CN刊号),其中1篇论文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提供刊物封皮、目录、正文、扉页,网查截图;替代论文须提供完整的有关资料;(2)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3项(含)以上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或鉴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3)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或鉴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4)获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荣誉称号。提供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文件;(5)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获奖证书、有关政府(单位)文件等;(6)获得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提供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文件;(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表现突出,获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市(厅)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文件;(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前三完成人。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和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通过有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国家、省部级行业、省级地方(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提供标准或规范封皮、目录、前言;(11)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工程技术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或鉴定。提供项目合同(或立项、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项目任职等;(12)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总工程师或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1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250万元(含)以上。提供2021年12月底社保证明、2021年1-12月完税证明。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三)学历要求参评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申报专业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全日制学历指全日制统招学历。(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企业(单位)、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5.企业(单位)、个人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三、材料申报2021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实行线下申报。(一)信息公布2021年12月31日前,各市区人社部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转发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二)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申报时间从2022年1月4日开始。1.个人申报(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2.单位审核公示(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公示证明”至申报系统,并按照权限逐级上报。3.主管单位审核(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各市区人社部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本地区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须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格式同委托评审函一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函见附件5)。省级主管单位所属企业(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函见附件5)。省属非公经济企业(单位)直接向评审委员报送。评审委员会不受理越级上报。联系电话:029-63916839 63916853(省工信厅非公经济发展处)职称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029-82210159(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1.个人申请(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参评人员填写《评审表》,提交反映本人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并提交任现职以来技术工作总结。破格人员须填报《破格申报推荐表》。2.单位推荐(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用人单位负责对参评人的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集中推荐上报。3.集中报送(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的材料由单位统一报至所属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委托评审函,由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省级主管单位所属企业(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由主管单位集中统一报送。省属非公经济企业(单位)直接向评审委员报送。评审委员会不受理个人上报和越级上报。集中报送时间地点:2022年2月7日-2月28日。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85号,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系电话:873833714.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1)评审表格类①《评审表》(A4纸)3份(全日制毕业生认定、系列转换、资格确认的人员不填);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4份(仅全日制毕业生认定人员填写);③《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4份(仅系列转换人员填写);④《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4份(仅外省、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2)评审材料类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②公示证明;③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⑤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毕业生认定人员不提供此项);⑥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⑦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⑧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⑨其他资料: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上述申报材料按照1-9顺序整理装订装入档案袋,编制材料目录表及封皮,材料目录表应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并标清相关材料数目,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申报单位同时上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表格资料在省工信厅网站下载。(3)其他材料申报人员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3张,并提供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要求:JPG、JPEG格式,626像素(高)×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四、有关情况说明(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员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五)评审政策倾斜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2.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执行。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4.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五、评审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高、中、初级(含技术员)评审费分别为400、200、100元/人。缴费以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参评人员预留手机号码),统一在“陕西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录入缴款人(缴款人统一为参评人员工作单位) 缴款识别码在线缴费。六、有关要求(一)参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参评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人员申报材料按《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明》(详见附件2)要求填报。(二)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三)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参评业绩成果等完成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四)参加高级工程师评审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五)各参评企业(单位)账号由所属市区人社部门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单位主管部门分配。省属直报企业(单位)须填写《陕西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民营经济)职称评审系统推荐单位申请表》扫描后发至(gxtzxqyzcgzbgs@163.com)邮箱,邮件中要注明单位全称,由省工信厅分配账户(2022年1月20日之后不再分配单位账户,省工信厅已分配所属市区企业单位账号将统一划至所属市区人社部门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单位主管部门)。其余各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账号。(六)申报单位、参评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保持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无法联系,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资讯信息,造成延误的,其责任由申报单位、参评人员承担。(七)各市区人社部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并做好高级职称委托评审工作。对不具备评审能力、评审专业的地区和单位(其他有关职称申报等情况),积极做好委托评审和兜底申报工作,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渠道畅通。请参评人员、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集中报送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2.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模板); 5.委托评审函。 初级职称评审相关表格资料 职称评审系统推荐单位申请表(仅限省属非公企业、单位申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为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申报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或PDF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证件照片的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填(传)项。申报人员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完整无误。一、职称系统填报要求(一)基本情况填写1.从事专业: 勾选。2.专业名称:勾选。3.本专业工作年限:仅填写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例如:15。4.工作单位:须填写工作单位全称(要与工作单位公章一致)。5.参加工作日期: 勾选。6.编码单位: 勾选,编码单位指分配申报单位账号的单位。7.持何职业资格(或一体化)证书:(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中规定的职业资格)(1)取得时间:勾选。(2)职业资格证书:请如实填写所持有的职业资格证情况。8.岗位及行政职务: 请如实填写现岗位及行政职务。9.现职称:勾选;(1)批准时间:勾选(职称证书批准授予时间);(2)现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机关:须填写职称证书签发机关全称。10.是否破格:勾选(仅符合破格人员勾选,其他人员请勿选择此项,勾选破格的人员还须在“破格条件说明”处填写破格条件,并在“完成并送审”处导出《破格申请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将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11.转评类型:勾选(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勾选)。12.资格确认:勾选(外省、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职称确认或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的人员勾选,并在“资格确认”处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在“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处上传完整的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13.认定类型:勾选(符合认定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勾选,还须在“资格认定”填写“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14.是否贫困县:勾选(符合“贫困县”倾斜政策的人员,若是扶贫挂职专业技术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上传有关资料;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评)。15.是否基层:勾选(符合“基层”倾斜政策的人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正常参评)。16.特殊贡献情况:勾选(符合“援藏、援疆、援青”倾斜政策的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上传有关资料;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评)。(二)学历填写学历:勾选(要与毕业证书层级一致)何时毕业:勾选(要与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一致)。毕业学校:须填写毕业学校全称,与毕业证书公章一致。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学位:勾选(要与学位证书层级一致)。培养方式:勾选(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学历;非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以外的后取学历)。(三)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填写1.近期年度考核:勾选(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2.继续教育:填写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填写按时间段分行如实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例如:XX年XX月--XX年XX月 XX单位(公司)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XX年XX月至今 XX单位(公司)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五)任职期间奖励情况填写填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专业奖励、其他奖励情况,应分项、分行填写,字数控制在200字内。(六)任期内科研(业绩)成果填写年度:XXXX。例如:2011,或2010-2011。成果名称:XXXX项目。来源:XXXX。例如:XXXX科研项目、XXXX建设项目、XXXX项目…等。经费:XX万元。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名: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等。状态或鉴定、时间:(1)状态:未结项、已结项;(2)鉴定、时间: XX鉴定(结论:XX),2012.12。对应证明材料须在“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任命)等。 (七)任期内发表论文论著情况填写出版年月:填写出版的具体年月,务必要与刊物出版年月一致。论文、论著名称:填写论文、论著的全称。作者序:第一、第二、第三...。刊物(出版社)名称:填写刊物全称。 刊号(ISSN/CN、ISBN):填写完整的“ISSN/CN、ISBN”号。刊物级别:普刊、中文科技、中文核心、高质量专业领域、EI、SCI等。(八)任期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填写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反映个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控制在1500字内(个人科研、业绩成果不要在“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处上传,请在“评审资料”的“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九)破格条件说明填写如实填写破格条件。(十)转评条件说明填写如实填写转评条件。(十一)资格确认填写职称资格确认表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XXXX(请如实填写职称证书的专业)。证书号码:请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 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任职资格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十二)转换系列填写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请如实填写原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专业。证书号码:请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任职资格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现工作单位及进入时间:XXXX. XX。例如:2010.05申请转换系列(专业)时间:勾选。(十三)资格认定填写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从事专业: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部门和岗位:如实填写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职称资格认定表见习期内工作业绩:如实填写见习期间内工作业绩情况,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二、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三、证件电子图片上传要求1.身份证:须上传完整的正、反面两张。2.学历及学位证书:须上传清晰完整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时间须为2022年6月30日,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3.职称证书:须上传清晰完整的职称证书和任职(批复)文件。4.职(执)业资格证书:须上传完整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职(执)业资格证书还须上传完整的注册证书。5.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须上传清晰完整的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6.其他证明材料:上传清晰“基层、援藏、援疆、援青、扶贫挂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资料。四、评审申报材料上传要求(一)各类表格、证明:1.承诺书:须个人、单位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原件扫描件(请用统一的承诺书模板,请在省工信厅网站下载)。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上传近五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3.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扫描件: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二)专业论文、论著:1.论文:须上传论文完整的封皮、目录、正文原件扫描件,提供查询网址、截图。2.论著:须上传论著完整的封皮、目录、扉页原件扫描件,提供查询网址、截图(合著如未体现完成字数,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证明材料)。3.替代论文:(1)专利成果:须上传清晰完整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原件扫描件和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2)技术报告:须上传清晰完整的技术报告原件扫描件。(3)工程方案: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工程方案原件扫描件。(4)设计文件:须上传清晰完整的设计文件原件扫描件。(5)技术规范: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已颁布执行的技术规范封皮、目录、前言(起草人)等原件扫描件。(6)行业工法: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工法证书、工法内容等原件扫描件。(三)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1.项目业绩:须上传项目业绩完整的有关资料:(1)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等原件扫描件;(2)鉴定(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3)项目任职(任命)等原件扫描件;(4)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上传清晰完整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原件扫描件和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3.荣誉称号:须上传清晰完整的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的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4.人才工程项目:须上传清晰完整的证书、有关政府(单位)的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5.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已颁布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封皮、目录、前言(起草人)原件扫描件。6.安置就业、年上缴税金:(1)安置就业:须上传清晰完整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2月底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2)年上缴税金:须上传清晰完整的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1-12月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7、任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仅上传清晰完整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奖励证书、奖励文件等原件扫描件。8、任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仅上传清晰完整的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其他奖励证书、奖励文件等原件扫描件(如:优秀党员、单位内部优秀个人等)。9、任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须上传完整清晰的度继续教育证书。10、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须上传2017-2021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文件等。五、公示证明由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在审核申报人员“公示证明”处上传,(请到省工信厅网站下载统一的公示证明模板;公示证明须一人一证明,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休和节假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一、申报材料(一)评审表格类1.《评审表》(A4纸正反面打印)3份(统一用A3折页装订、骑马订;全日制毕业生认定、系列转换、资格确认的人员不填);2.《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A4纸打印;仅全日制毕业生认定人员填写);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A4纸打印;仅系列转换人员填写);4.《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A4纸打印;仅外省、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二)评审材料类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须个人、单位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2.公示证明(请用统一的公示证明模板)3.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4.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1份;5.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完整的职称证书和任职(批复)文件;持有职(执)业资格证书的,请提供完整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职(执)业资格证书还须提供完整的注册证书;《全日制毕业生》认定人员不提供此项);6.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7.继续教育证书1份;8.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9.其他资料: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上述评审材料按照1-9顺序整理装订装入档案袋,编制材料目录表及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1套(胶装或打孔),材料目录表应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并标清相关材料数目。二、《评审表》填写要求1.单位:填写单位全称(以单位公章为准);2.出生年月:XXXX.XX. XX,例如1975.02.03;3.参加工作时间:XXXX.XX,例如1975.06;4.身体状况: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5、最高学历:(1)毕业时间:XXXX.XX,例如1975.06(以毕业证时间为准);(2)学校:填写毕业院校全称(以毕业证公章为准);(3)专业:填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4)学制:X年,例如:2年;2.5年;(5)学位:填写学位(按照学位证书为准)。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以劳动合同或聘书为准);例如:工程师 2013.03。7、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在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批准时间、批准机关(以职称证书为准,填写全称);例如:建筑工程、工程师、2013.03.08、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9.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现任或兼任的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例如:副总经理、2013.05;兼任副总经理、2013.05。10.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例如:2010.03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03加入中国共青团。11.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例如2010.04加入。12.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例如:英语、六级。13.学习培训经历:起止时间:XXXX.XX-XXXX.XX;例如:2010.05-2011.08。14.工作经历:(1)起止时间:XXXX年XX月- XXXX年XX月;例如:2011年05月-2012年10月。(2)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3)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名称;(4)职务:填写工作职务。15.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填写近5年(2017-2021年度)工作年度考核情况。16.单位推荐意见(1)基层单位意见:填写单位意见,并填写公示情况及结果。(2)呈报单位意见:由所属市区人社部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填写;省属直报单位填。 三、其他要求1.申报人员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3张贴《评审表》,并提供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要求:JPG、JPEG格式,626像素(高)×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2.报送材料时,由所在单位统一报至所属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委托评审函,由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省级主管单位所属企业(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由主管单位集中统一报送。省属非公经济企业(单位)直接向评审委员报送,同时上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及《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请用Excel编写,文件名为申报单位全称,汇总表须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A3纸打印),相关表格资料在省工信厅网站下载。
2022-06-01
一、评审范围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机电、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相应工程技术领域在职(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3.兼职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的;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标准条件技术员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助理工程师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工程师1.熟悉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三、评审条件(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4年。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满4年(2017年底前聘任)。在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可根据大学专科7年、本科5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学历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取得其它中级职称或对应层级职业资格的,因工作需要申报本专业转评的,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二)业绩与能力条件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结合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的实际能力、对曾处理过技术难题的描述并举出自己指导过技术员工作的实例,提供字数在2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一份,其它不做要求。工程师评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论文1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清华同方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或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4.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一项或大型企业科技奖一项(奖项等级和排名须在定额内)。5.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等其它替代材料两项以上(技术推广总结上需取得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并出具技术合同书和财务报表)。符合2、3、4、5、6中任意一项,需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三)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日常安全教育相关内容等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应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可选择太原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http://www.tyzjfw.org/)或山西终身学习在线平台“专技继续教育”(https://www.sx111.cn)学习栏目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四)考核要求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四、评审办法技术员职称,由用人单位对其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实际能力进行考察,合格后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对提供的工作总结,采取百分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评价。淘汰率不低于10%。工程师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占40%)和业绩、能力评判(占60%)相结合;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业绩、能力实行量化评判。综合评价淘汰率不低于20%。五、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一)申报程序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主管部门把关、人社部门审核的申报程序。组织申报时要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二)报送要求如下(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1):1.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县级由属地人社局推荐),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业人员按申报程序报属地人社局审核后出具推荐函;2.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附件2);3.身份证;4.学历、学位查验结果;5.现任职称印证材料(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呈报表、职称评审表或职称证书);6.职称聘任印证材料(事业单位须附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表);7.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表);8.2018、2019、2020年度《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9.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发表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10.业绩及获奖情况;上述1-10项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卷宗(侧面加盖单位公章,卷宗目录封皮样式见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按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纸质档案袋,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回。11.A4纸打印《工作总结》1份(加盖公章);12.打印答辩材料一式4份,不得出现单位和姓名;答辩材料正文格式: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内容用三号仿宋,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全文行间距统一为30磅,页码底端居中,纸型为A4,双面打印(封皮样式见附件4);13.A3纸打印《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1份,并附电子版(附件5);14.A3纸打印《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综合考评表》20份,并附电子版(附件6);15.《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4份,双面打印(封面和侧面加盖推荐部门公章,复印无效)。相关表格可登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aiyuan.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人参评时必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材料。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5日报送地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新建路69号市政府院3号楼4层)评审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351-4030078 4223643网 址:http://jxw.taiyuan.gov.cn 附件:1.评审材料装订顺序 2.《申报 评审公示情况表》 3.卷宗目录封皮样式 4.答辩材料封面样式 5.《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 6.《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综合考评表》评审材料装订顺序1、申报 评审公示情况表(原件);2、聘用合同(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3、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4、身份证(复印件);5、学历查验结果(第一学历及后取学历查验结果);6、现任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7、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另附聘任助理工程师工资增资表;8、证明业绩、能力的佐证材料;9、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表(复印件);10、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1、工作总结;12、获奖情况(复印件);注:推荐函1份,《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4份、《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1份、《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综合考评表》(初级10份、中级20份)、打印答辩材料4份另放。
2022-06-01
一、评审范围在全省各类民营企业中从事建筑、市政、道路、电气、园林、轻工、冶金、机械、化工、矿山、地质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通知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职称,只在民营企业中有效。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3、不属于上述工程专业评审范围的;4、违法或失信人员;5、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三、申报条件(一)品德条件坚持徳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康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二)学历条件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或后取学历均可)。(三)资历条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第一学历或后取学历均可),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即2008年底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学历),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即2010年底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4年以上(即2017年底前);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即2019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其起始时间确定是以本人档案中记载的,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以实际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2020年申报为例,要求18年从事专业工龄的,其起始时间应在2002年底以前。相近专业是指理、工科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相关工程师职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四)工作能力条件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2)参与完成1项以上市级或大型企业科研课题(须有大型企业职能部门的认可和备案,下同);(3)参与过1项以上技术难度大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项目或新产品研制任务,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4)完成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新建总体规划设计或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计;(5)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企业节约生产成本达1000万元以上或填补省内空白;(6)主持编制企业标准2项以上或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2)完成市级、大型企业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3)完成企业工程技术项目2项以上。(五)业绩成果条件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以上科技类奖1项以上;(2)获得市级科技成果类奖1项以上;(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4)获得省级及以上各专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咨询成果奖2项以上;(5)获得企业颁发的各类科技成果奖3项以上。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市级科技类奖或市级以上优秀工程称号1项以上;承担的工程项目,达到行业优良标准,受到市级主管部门验收或表彰及奖励;(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损失,降低消耗,提高工作效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优化,或在国家级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中见解独特成绩优异,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成果通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3)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负责生产安全技术、技术革新等方面成绩突出,解决了重要技术问题,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安全状况好转,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一般为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前2名。“主要技术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6-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4-8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題3-6名;“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六)学术技术条件任职期间,在省级刊物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其它期刊上发表2篇专业报告或做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制定规划、技改项目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3项。(七)考核条件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五年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由本单位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八)继续教育条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九)破格申报条件对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优秀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两条并持有证实材料的,中级任职资格年限可缩短至三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资格:1.通过省级鉴定新产品研制企业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2.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3.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等级奖技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十一)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评审范围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十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四、申报程序(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即可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三)逐级审核申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按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五、工作要求(一)严格履行申报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申报时间。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9月10日前将属地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资料报送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0351-5607049。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请登录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和查阅。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2021年度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及表格.rar
2022-06-01
来源: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已报备省外返并参评人员:太原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省外返并人员核验工作将于2022年6月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验时间、地点1.核验时间:6月9日进行现场核验(8:30--12:00);2.核验地点:三晋国际饭店停车场西侧(迎泽大街108号);3.省外返并答辩人员原答辩编号作废,务必牢记本人编号(第一列4位数字),9日当天报本人编号进行核验,答辩具体安排于现场核验通过后当场通知。二、报到要求 省外返并人员须及时了解、严格遵守山西省、太原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最晚不得晚于6月5日抵并。须严格落实太原市“三天三检”政策要求,在太原市内完成6月6、7、8连续三日核酸检测后,9日核验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版太原市6月6、7、8连续三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为支付宝太原健康码核酸检测全国记录截屏,截屏务必显示姓名),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参加核验。6月9日核验通过人员方可参加6月10日答辩,未核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核验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三、核验要求1.核验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核验;2.核验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到达指定地点后,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提交身份证、纸质版核酸报告。3.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核验:(1)无法提供太原市6月6、7、8连续三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2)“行程码”及“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4)未按规定向我单位进行报备的省外返并人员;(5)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4.在核验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流涕等症状,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转至临时隔离场所,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排查处置。5.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拒不配合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答辩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联系电话:0351-4225186 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5月31日
2022-06-01
一、各相关会员单位:1.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所属会员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2.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3.评审领域:机械、电气(机电)、自动化、建设(暖通)、土木、水利(水利水电)、测绘、化工、地质、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市政、路桥)、风景园林、环境。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本科或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或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2)大专、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全日制大专、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2)本科或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 1 年以上;全日制本科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 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3)大专,聘任技术员 2 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全日制专科,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聘任技术员 4 年以上;(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 5 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3.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博士学位;全日制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 2 年以上;全日制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3)本科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4)后取本科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6 年以上;(5)大专,聘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6)后取大专,聘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 5 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以上;(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 5 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6 年以上;(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 5 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8 年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三、学历要求参评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申报专业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全日制学历指全日制统招学历。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会员单位、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5.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2022-06-01
客服电话:1928341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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